南宁邮局海关关员在对一申报为
“日用品”的国际邮件进行监管查验时
发现过机图像异常
遂开箱查验
在该邮件内有若干个纸盒包装
内藏共计13颗种子
经送专业机构鉴定
判定该物品为毒品原植物大麻种子
目前已将该批种子移交后续处置
海关提醒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》,种子(苗)、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,未经我国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,禁止携带、邮寄入境。同时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》规定,禁止非法种植罂粟、古柯植物、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。